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平台正常的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酒类商品交易纠纷,特新增《酒类商品商家举证标准》。如平台发现商家涉嫌销售假酒,或买家发起假酒投诉的,根据平台规范和治理的要求,商家需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举证,否则视为举证无效:
一、授权证明资料
品牌方到开店主体的完整授权链路:授权书需包含被授权方、授权方、品牌名、授权方签章,且授权书需写明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
二、合法的进货凭证
平台认可的合法进货凭证包括以下各类材料,商家提供其一即可:
(1)进货发票:店铺主体作为进货方的正规发票。
(2)发货单:店铺主体作为收货人的发货单,发货单需体现发货方、收货方、产品、发货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加盖发货方公章。
(3)产品购销合同:店铺主体作为购货方的供货协议,需展示供货方、购货方、产品、交货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加盖供货方公章。
(4)商场购物小票:需含有销售单位名称、销售日期、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商品金额等信息。
(5)其他平台认可的进货凭证。
三、品牌方的正品声明
提供品牌方出具的正品声明,即品牌方认定店铺主体在平台上售卖的相关品牌商品全部为官方正品的声明,并加盖品牌方公章及声明日期。
酒类商品商家举证标准
入对圈子,跟对人,及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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